融资是否合理必要?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中原证券回复70亿定增监管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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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是否合理必要?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中原证券回复70亿定增监管问询
2022-09-16 1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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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公司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54.79%。

  9月15日晚间,针对此前的70亿元定增预案,中原证券回复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审核问询函。
  问询函要求中原证券详细论证说明融资是否合理必要、募资具体投入内容、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等问题。
  4月30日,中原证券抛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拟发行不超1.93亿股,累计募资不超过70亿元,该议案6月24日经中原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月8日,证监会受理该定增申请。
  定增预案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其中,33亿元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21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8亿元用于增资子公司,2亿元用于建设信息系统,6亿元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对于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同时是否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等问题,中原证券回复称:“已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战略发展目标及资本充足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审慎分析与评估。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拟用于开展的业务和规模与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战略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在涉及中州国际控股与柏盛管理有限公司、Sino Orien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纠纷重大诉讼方面,中原证券表示,该案尚在仲裁程序中,双方就该款项支付金额及时点尚未达成一致。公司已计提其他应付款港币1.25亿元,预计将覆盖诉讼标的金额。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作为被告的、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在公司合规问题方面,中原证券称,报告期内包括中原期货在内的子公司共收到监管处罚共四次,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同时,中原证券表示,公司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和期货业务,主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90%以上,不包含房地产相关业务收入,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
  此外,中原证券公告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并且,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半年报显示,中原证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同比减少6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54.79%。
  关于上半年业绩,中原证券表示,公司上半年亏损的原因主要为受国际局势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一、二级市场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减少;受投行项目周期性影响,承销业务收入同比减少;公司股票质押等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市场资深分析师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上半年受经济下行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资本市场低迷,这严重拖累券商业绩,下半年,重点还是要关注券商自营投资业务的改善情况。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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